1 实现提质提速提效,立法数量较往届实现翻番。
2 时隔14年首次启动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权,并坚持届中连续三年每年选择一部全局性、综合性、基础性的法规提交代表大会审议。
3 创制性立法和自主性立法得到加强,首次实现创制性立法占比过半、自主性立法占比超三分之一。
4 首次聘请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和顾问,并建立了长效机制。
5 首次采取立法网上听证与现场听证相结合的形式,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,提升听证效果。
6 首次在省委主持下开展立法协商,并形成常态。
7 首次将重要性法规草案征求市、县党委政府意见,提升法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。
8 法规清理实现常态化,共废止法规25部,以打包方式修改法规53部。
10 授予8个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,实现设区的市立法权全覆盖。